发布时间:2026-04-20 来源:不知不觉网作者:哎呦喂N8
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前台北市长柯文哲涉京华城、政治献金案,一审遭判17年徒刑。判决书称,柯文哲利用肖像权授权金名义侵占政治献金1500万(新台币,下同),妻子陈佩琪转汇给儿子柯傅尧244万。对此,陈佩琪14日预告,下周要去监察机构申请“扁帽工厂”“小英商号”“赖桑小铺”的申报内容。她也质疑,“木可”和这三家公司有何不同?“他们行,而我们要坐牢?”
陈佩琪说,自己的认知,“木可”就是一家商业公司,开来卖东西用的,也都有开商业发票,现在被台北地检署(北检)和台北地方法院(北院)认定是政治献金,所有的收入、支出都违法,还判处柯文哲高刑责,自己不知道理由何在?“木可”和上述民进党那三家公司有何不同?
陈佩琪指出,当时很多人想卖柯文哲的小物,但团队为了监控质量,需要有授权才可以卖,于是才有了“肖像权”和“授权金”签在“木可”内一事,但监察机构、北检、法院都认为候选人的商业公司卖东西所得都是政治献金,且若没和监察机构申报,都是贪污侵占。自己没有前述三家公司的申报模板,所以才打算去监察机构申请出来参考它们是如何申报的。
陈佩琪强调,在此要问北院三个问题。第一,请问“木可”和“扁帽工厂”“小英商号”“赖桑小铺”这三家有何不同?请写出明确不同处,因为这不同之处,他们行,而我们要坐牢?请说明法条缘由,但不要像名嘴一样,讲这种“什么人说这”“什么人说那”,这种理由不能当证据。
陈佩琪说,第二,木可卖小物5000多万元,当初签有授权金和肖像权,请问授权金和肖像权哪里违法?拿这个违法,可以直接在判决书上说,看看以后谁敢拿?
陈佩琪表示,第三,就算拿“授权金”和“肖像权”违法,请问和她向孩子汇款有什么关系?连这也要大喇喇写入起诉书中。法院写的判决书要有司法人员的专业和尊严,请不要像柯黑名嘴一样,在节目上瞎掰一通。